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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精神,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外国学生来陕西学习,大力推动陕西省高等教育留学生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扩大陕西省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制定了《陕西省三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1. 申请人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效外国护照,在陕西师范大学接受正式学历教育课程一年(含一年)以上,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纪录。2. 申请人应学习成绩优异,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当年度必修课课程成绩均为良好以上。3. 在学期间已享受或正在享受中国政府(及)其他各类奖学金的留学生不再享受此项奖励。4. 申请人应该具备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种类和标准
三、申请材料
1. 《陕西省三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2. 个人护照及有效签证复印件3. 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如毕业证书等)4. 在校成绩单5. 推荐信原件(本科生暂不需要,硕士生需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四、申请截止时间
每年9月中旬
五、联系方式
留学生管理办公室 王老师,张老师 029-85307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