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合格的汉语教师,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国文化传播,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设立孔子学院奖学金,委托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海外部分汉语考试考点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汉语教师到中国大学学习。根据国家汉办有关文件精神,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孔子学院奖学金招生工作现已开始,具体如下:
一、资助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3.有志于从事汉语教育、教学及汉语国际推广相关工作。
4.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18年9月1日计)。在职汉语教师放宽至45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
2018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2年。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五级)210分、HSKK(中级)60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2.一学年研修生
2018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不录取在华留学生。
2.1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70分,具有HSKK成绩。
2.2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四级)180分、HSKK(中级)60分。
2.3汉语研修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180分。
3.一学期研修生
2018年9月、2019年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
3.1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10分,具有HSKK成绩。
4.四周研修生
2018年7月或12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周。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
4.1汉语言+中国家庭体验
具有HSK成绩。由孔子学院组团进行报名,并事先联系接收院校确定在华学习计划,提前报总部审批,每团10-15人。
4.2孔子学院专项四周生
具有HSK成绩。由孔子学院组团进行报名,每团10-15人。
三、办理流程
2018年3月1日起,申请者可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cis.chinese.cn)申请孔子学院奖学金。
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按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在此处插入图片中的“推荐机构”一张图表)
申请截止日期为:
1.4月20日(7月入学)。
2.5月31日(9月入学)。
3.9月20日(12月入学)。
4.11月30日(2019年3月入学)。
汉办将于入学前2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四、关于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2018年度“孔子学院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问题,请咨询chinesebridge@hanban.org。
五、其它
1.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详见《孔子学院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2.未按时报到、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休学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璐老师
电子信箱:leonard_huang@snnu.edu.cn
电话:+86-29-85303569
传真:+86-29-85303653
七、附件
1.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2.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3. 陕西师范大学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留学生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
附件1.
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开展文化活动,组织参加汉语考试。学费不包含教材费和旅游景点门票。
2.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申请、接收院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标准为700元人民币/月。
3.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
奖学金生按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
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
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4.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四周研修生标准为160元人民币/人,一学期研修生为400元人民币/人,一学年以上标准为800元人民币/年/人。
附件2.
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一、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二、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4.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三、在职汉语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四、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附件3.
陕西师范大学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创建于1944年,是教育部直属、国家 “211 工程 ” 重点建设大学,被誉为西北地区 “ 教师的摇篮 ” 。学校现有教职工2800余人,全日制本科生 17800 余人、研究生 12000 余人,外国留学生 1000 余人。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地域文化特色鲜明,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与千年大雁塔为伴,长安校区与巍巍钟南山相依,环境幽美典雅,素有“园林化校园”的美誉。
在七十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形成“厚德、积学、励志、敦行”的优良校风。面向未来,学校的目标定位是建设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国际汉学院是陕西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是以留学生教育和汉语推广为己任的教学研究单位,已有50多年的留学生教育培养历史。学院是西北首家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国家汉办汉语水平考试(HSK)考点,同时也是“海外教师培训中心”。
学院从学生的全面发展出发,不断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将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文化考察等紧密结合起来,经常开展中外学生学习交流与联欢联谊活动,努力为中外学生搭建学习交流与展示才华的舞台,帮助留学生在交流实践中感受中华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