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奖学金“ 丝绸之路”项目是中国教育部资助的全额奖学金项目,用于招收来自共建“ 一带一路” 国家的优秀国际学生来华学习。陕西师范大学《“ 一带一路”卓越教师教育人才专项培养计划》获“ 丝绸之路”项目成功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校介绍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 流”建设高校。
学校位于古都西安,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
学校设有 27 个学院(部),有博士学位授权点 27 个, 硕士学位授权点 60 个,本科招生专业 69 个。在校教职员工 3000 余人,在校生 30000 余人。
学校先后与40 个国家和地区的200 余所高校以及教育、 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首倡成立了“ 丝绸之路”教师教育联盟等机构。
学校自1965 年开始招收留学生,至今已培养来自全球12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来华留学生逾万名。设有汉语水平考试(HSK)考点。
二、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授课语言 | 学制 |
课程与教学论 | 博士 | 英文 | 4 年 |
教育技术学 | 博士 | 英文 | 4 年 |
比较教育学 | 博士 | 英文 | 4 年 |
应用心理学 | 博士 | 中文 | 4 年 |
硕士 | 中文 | 3 年 | |
中国史 | 博士 | 中文 | 4 年 |
硕士 | 中文 | 3 年 |
三、奖学金资助内容
1. 免学费及注册费。
2. 免住宿费。
3. 免综合医疗保险费。 4.提供生活费。
硕士研究生:3000 元/月
博士研究生:3500 元/月
四、申请事宜
(一) 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20日
(二)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2. 重点资助国别为: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俄罗斯、越南、马来西亚、泰国、 韩国、匈牙利;
3.年龄和学历要求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 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 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4.语言要求
中文授课专业:HSK4 级及以上;
英文授课专业:雅思 6.0 或托福 80(母语、官方语言 为英语的申请者免提交英语水平证书);
5.优先录取已有科研成果或各类奖励的申请人。
(三) 申请程序
1.在线申请。 申请人登录“ 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在 线服务系统 ”(https://snnu. 17gz.org/) 和“ 中国政府奖学 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ampuschina.org,陕西师范大学机构代码:10718 ,留学项目种类为 B 类)在 线填写申请信息,并将以下申请材料上传至系统。
(1)护照首页。护照有效期若早于 2025 年 9 月,请及时更新护照;
(2)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3)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直至最近一学期的 中/英文成绩单,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 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如为其他语种,需另提 供英文翻译并公证;
(4)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中文授课专业需提供有效期 内的 HSK4 级及以上证书, 申请英文授课专业需提供有效 期内的雅思或托福成绩单等;
(5)来华学习计划。应为中文/英文书写(不少于 1000 字);
(6)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 应重点包含申请人来华学习的目标,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 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如有) , 以 及对学生综合能力及未来发展的评价,须用中/英文书写;
(7)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 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缺页、未贴本人照片、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或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检查表为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 6 个月;
(9)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申请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 6 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0)其他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已发表的科研论文或专利、获得的奖励等能反映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材料。
2. 学校考核(5 月 21 日-5 月 26 日)。学校将对申请人进行初审、面试及综合考核。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确定拟推荐人选(5 月 27 日-6 月 2 日)。学校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并为拟推荐人选出具预录取通知书。
预录取学生按要求在系统内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后,将被推荐 至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评审。
4.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 人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学校在留学陕师大网站 (https://admission.snnu.edu.cn/)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并为正式录取学生派发电子录取材料。
五、注意事项
陕西师范大学没有授权任何个人或机构做奖学金项目 招生,所有学生请通过上述官方渠道提交申请。
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励金)的资助 ,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并须退还已领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除取消资格外,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六、项目咨询
联系人: 陕西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黄老师, 许老师
电话:+86-29-85310582
传真:+86-29-85310278
邮箱:snnuiso@snnu.edu.cn 邮编:710119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 620 号